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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2025-08-05
关于儿童早期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网上询价公告
我院拟对于儿童早期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进行网上询价。现邀请具有资质的公司来报名和报价参加询价。各公司如有销售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情况介绍(盖鲜章) 2. 拟于儿童早期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条款、详细参数及报价等资料递交于我院以便初步甄选。 3. 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 4. 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服务年限为三年。 要求: 1、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 公示期: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8日,三个工作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 报名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 公 示 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镇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人:李老师 028-863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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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2025-09-10
关于医院信息系统运维和接口服务询价公告
我院拟医院信息系统运维和接口服务进行网上询价,现邀请具有资质的公司来报名和报价参加询价。各公司如对网站间有销售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情况介绍(盖鲜章) 2. 拟医院信息系统运维和接口服务(包括:医院核心系统HIS/LIS/EMR/PACS、临床路径、合理用血等系统运维服务;接口:医保电子钱包、HIV接口、依码付)条款、详细参数及报价等资料递交于我院以便初步甄选。 3. 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 4. 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 有相关集成项目案例证明。(附带合同,收复印件盖鲜章). 要求: 1、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 公示期: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三个工作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 报名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 公 示 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镇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人:李老师 028-863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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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2025-09-09
关于儿童早期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采购公告
我院拟对于儿童早期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进行院内比选。现邀请具有资质的公司来报名和报价参加询价。各公司如有销售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情况介绍(盖鲜章) 2. 拟于儿童早期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条款、详细参数及报价等资料递交于我院以便初步甄选。 3. 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 4. 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服务年限为三年。 采购预算价:三年总价不高于54000.00元。 要求: 1、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 公示期: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三个工作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 报名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 公 示 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镇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人:李老师 028-863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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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2025-08-20
临床用血减免直报系统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响应上级文件要求,全面实现临床用血出院直免和跨省异地减免 “一站式办理” 服务,切实推进我院临床用血费用减免为民服务实施项目,我院现需采购用血减免直报系统,特进行网上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床用血减免直报系统项目 2、项目需求:所采购的用血减免直报系统需能满足临床用血出院直免功能,同时支持跨省异地减免 “一站式办理”,实现与成都市血液费用直报系统对接,确保数据传输准确、安全、高效,保障患者在出院时能够直接享受用血费用减免,无需后续繁琐手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 3、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包含:系统软件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及所有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我院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函(需明确报价金额、项目名称等信息,加盖公章); 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提供); 系统技术方案(包括系统功能介绍等); 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期限、响应时间、维护内容等)。 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注明 “临床用血减免直报系统项目报价文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8月 22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部(详细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2599787。 五、评审方式 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报价、系统功能、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本项目的最高预算控制价。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作为询价邀请,不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我院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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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2025-08-08
关于我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院内比选的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障我院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现对我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报名参与。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我院消防维保服务,旨在通过专业的维保服务,确保院内各类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 二、报名及报价要求 (一)需提供的资料 各公司如对本项目有合作意向,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情况介绍(需加盖鲜章),内容应包括公司规模、成立时间、主营业务、过往类似项目业绩等,以全面反映公司实力。 2、拟提供的医院消防维保服务条款、详细参数及报价等资料,服务条款需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周期、服务响应时间等;详细参数应对应各消防系统的维保技术指标;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的费用明细,确保清晰透明。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5万元。 4、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等。 5、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委托书需明确经办人权限及委托期限。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信息。 (二)资料递交要求 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密封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公示期 2025 年 8 月 8日至 2025 年8月 12 日,共计三个工作日。 四、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 维护保养内容包括: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含细水雾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其它灭火器材、消火栓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广播语音系统、其它固定消防设施、微型消防站等以上系统,如采购人未设置的相关系统,则该系统不纳入维保范围内,但供应商应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有落项的项目内容则加入到此次维护保养范围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将落项加入到维保范围内进行维保。埋地管网也在维保范围内,供应商需要定期对埋地管网进行逐段排查,确保管路没有漏水,若出现漏水情况,应由采购人申请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作为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查询时间需在公示期内。 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且复印件应清晰可辨,与原件内容一致。 六、报名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采购部 七、比选流程 报名截止后,采购部将对各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料的完整性、资质的符合性等。 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将进入比选评审环节。评审小组由我院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将按照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结束后,将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我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八、合同主要条款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签。 服务费用:按照成交报价执行,付款方式为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后,经我院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用。 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采购人及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采购人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等。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我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联系方式 公示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8-86350106 特此公示。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2025 年 8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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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5/01
2025-01-02
病房内部翻新、电气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预算价询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医院业务需要,我院拟进行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房内部翻新、电气系统改造升级项目,现将具体采购需求公告如下,各潜在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以便初步甄选。 公司情况介绍: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料递交要求: 1、资料必须密封,现场递交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后勤服务部(医院2A层)。 2、报价资料需按照医院要求格式报价,并须单独密封。 3、所有递交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有效。 三、本次询价结果只作为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不作为成交价。 四、其他事项 1、资料现场递交接收日期:(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7日)工作时间9:00-16:00;递交资料人员须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并提供证明文件查看。 2、公示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 3、项目咨询联系人:田老师13666241805。 附件1: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目前,我院部分病房内部乳胶漆墙面受潮受损,尤其是空调出风口附近大量受潮;地胶及洗手台面老旧;部分病房的电气线路布局由于用途规划的改变,已与规划不配套,已不适合病房规划更改后的家电、灯具的配置。 鉴于我院实际情况,首先对部分病区进行内部翻新、电气系统改造升级,主要为以下方面: 对部分病房电气系统按发展规划重新布设、改造升级(改造面积约300㎡,含墙裙拆除恢复、电源线布设、墙面开槽、线管暗埋、布设插座、开关、墙面人工干拌砂浆修复等); 铲除翻新乳胶漆墙面(含受损墙面铲除、腻子平整、乳胶漆基层、乳胶漆底漆面漆等); 地胶清洁翻新(含清洗清洁、打蜡翻新等); 洗手台面打磨翻新(含人工机械打磨抛光、清洁、打蜡翻新等)。 具体内容见以下报价函附录报价清单,项目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项目报价控制在3万以内,报价采取综合报价,包含人工、设备、税金等费用,请贵方在1月7日下午4点之前现场踏勘并按照报价清单表格内容据实报价。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日 附件2:邀约报价函 报价函 致: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根据你方邀约“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房内部翻新、电气系统改造升级项目”询价函所示,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的报价承担“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房内部翻新、电气系统改造升级项目”工作,并按照规范认真履职尽责,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邀约报价函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邀约报价函附录是我方报价函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 月 日 报价函附录: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房内部翻新、电气系统改造升级项目报价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 备注 1 铲除受损墙体 ㎡ 122 铲除 2 混凝土墙面开槽 m 120 人工切割开线槽 3 更换开关 个 16 公牛开关 4 安装五孔插座 个 16 公牛插座 5 电气配线 BV2.5mm2 m 240 营门电源线 6 电气配管 PC25 m 120 7 人工干拌砂浆修复墙面 m 120 人工干拌砂浆修复线槽、平整墙面 8 局部墙面乳胶漆基层处理 ㎡ 122 清扫基层、打磨、阴阳角处理、满刮腻子二遍、打磨 9 墙面乳胶漆滚涂 ㎡ 122 底漆2遍、找补、打磨、配色、面漆3遍 10 地胶清洗打蜡 ㎡ 223 清洁、打蜡、翻新 11 洗手台面打磨、打蜡、翻新 组 9 打磨、打蜡、翻新 12 清洁、建渣外运 ㎡ 223 完工保洁、建渣装车、外运弃置 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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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25/01
2025-01-09
病房家具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预算价询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医院业务需要,我院拟进行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房家具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现将具体采购需求公告如下,各潜在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以便初步甄选。 公司情况介绍: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料递交要求: 1、资料必须密封,现场递交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医院2A层)。 2、报价资料需按照医院要求格式报价,并须单独密封。 3、所有递交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有效。 三、本次询价结果只作为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不作为成交价。 四、其他事项 1、资料现场递交接收日期:(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4日)工作时间9:00-16:00;递交资料人员须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并提供证明文件查看。 2、公示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 3、项目咨询联系人:田老师13666241805 。 附件1: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目前,我院孕产妇病房类似其他综合性医院普通病房,功能单一、环境单调,缺乏对孕产妇的心理、隐私及生活等方面的特殊情况照顾。为适应社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让孕产妇及家属在病区也有家的感觉,亟需对医院病区的环境和品质作相应的提升。 通过对病房家具及设施设备更换增添,逐步对医院病区的环境和品质作相应的提升。鉴于我院实际情况,第一步计划先提升8间病房及1间活动室。达到病房环境温馨舒适;家具家电等设施设备配置合理、使用方便;病房分区、方便陪护、具备接待功能;活动室能够满足孕产妇的阅览、休闲、健身等活动。 根据实际需要,更换、增添相应功能的置物柜、沙发、冰箱、微波炉、墙画等家具、家电及装饰品。 主要方案如下: 拆除部分原有衣物柜(改为单人病房后,该病房原有衣物柜就显得太多、占空间、不实用),拆除后的空间放置定制的家电配置及操作一体柜; 增设房间木质装饰隔断,让孕产妇休息的床位区和家属陪护接待区作物理及视觉隔断,满足孕产妇的个人休息和隐私需要; 增设房间可变床式沙发、书架柜、茶几等,既方便陪护家属的活动和休息又具备接待功能; 卫生间增设洗手台镜面柜、浴室隔断,既方便卫生用品收纳摆放又分区、干湿分离; 活动室增设活动步道、书架柜、长条软包矮凳、休闲桌椅、文化墙等,满足孕产妇及家属的阅览、休闲、健身等活动需求; 所有增设家具及设施设备按操作方便、实用、实惠、环保规划采购; 所有增设家具及设施均以浅木纹色及粉色等暖色为主,力争营造类似家庭的温馨氛围。 具体内容见以下报价函附录报价清单,项目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项目报价控制在25万以内,报价采取综合报价,包含人工、设备、税金等费用,请贵方在1月14日下午4点之前现场踏勘并按照报价清单表格内容据实报价。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5年1月9日 附件2:邀约报价函 报价函 致: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根据你方邀约“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房家具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函所示,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的报价承担“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房家具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工作,并按照规范认真履职尽责,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邀约报价函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邀约报价函附录是我方报价函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 月 日 报价函附录: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房家具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报价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定制装饰墙板 ㎡ 50 定制竹纤维集成装饰墙板 2 平顶灯 盏 16 平顶灯600*600mm 3 定制房间木质装饰隔断 组 8 定制实木、含亚克力装饰、2900*2300mm、设计二次深化 4 隔断吊帘 ㎡ 120 定制暖色绒布帘 5 沙发 组 8 定制实木、可变床式、布面、1450*750mm 6 茶几 组 8 定制实木 7 定制墙面灯带木装饰板A 组 4 定制木质、E0级18mm、内嵌灯带、6000*300mm设计二次深化 8 定制墙面灯带木装饰板B 组 4 定制木质、E0级18mm、内嵌灯带、4170*300mm设计二次深化 9 定制餐厨综合柜A 组 7 定制木质、E0级18mm、内嵌灯带、2560*2700mm设计二次深化 10 定制餐厨综合柜B 组 1 定制木质、E0级18mm、内嵌灯带、1500*2400mm设计二次深化 11 定制洗手台墙面镜前柜 组 8 定制木质、E0级18mm、内嵌灯带、含洗手镜、镜前灯、设计二次深化 12 定制床头柜 组 8 定制木质、E0级18mm、500*500*800mm 13 定制装饰书架置物柜A 组 4 定制木质、E0级18mm、2000*300*1000mm设计二次深化 14 定制装饰书架置物柜B 组 4 定制木质、E0级18mm、1000*300*1000mm设计二次深化 15 墙面装饰画 幅 16 定制木框装饰画 16 定制卫生间玻璃推拉门 组 8 定制推拉门、玫瑰金不锈钢、1.2mm钢化玻璃、吊轨门、1500*1800mm 17 茶吧机 台 8 通过CCC强制性认证 18 微波炉 台 8 通过CCC强制性认证 19 冰箱 台 8 通过CCC强制性认证 20 活动室步道地贴 套 1 定制地胶、UV印刷、800*15000mm 21 定制活动室书柜 组 1 定制木质、E0级18mm、5000*300*1000mm 22 活动室休闲桌椅 套 2 定制休闲桌椅、每套一桌三椅 23 定制活动室软包长条凳 组 1 定制木质、E0级18mm、软包、2600*400*450mm 24 活动室文化墙 套 1 定制文化墙、PVC亚克力雕刻、喷漆、UV、设计二次深化 25 走道双开门 套 1 玫瑰金不锈钢、1.2mm钢化玻璃、双开地弹门、自动识别门禁系统2960*2470mm 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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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2025-02-11
关于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的接口网上询价
我院拟对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的接口进行网上询价。现邀请具有资质的公司来报名和报价参加询价。各公司如有销售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情况介绍(盖鲜章) 2. 拟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 条款、详细参数及报价等资料递交于我院以便初步甄选。 3. 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 4. 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要求: 1、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 公示期: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三个工作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 报名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 公 示 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镇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人:田老师 028-863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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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2025-02-11
关于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的接口网上询价
我院拟对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的接口进行网上询价。现邀请具有资质的公司来报名和报价参加询价。各公司如有销售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情况介绍(盖鲜章) 2. 拟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 条款、详细参数及报价等资料递交于我院以便初步甄选。 3. 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 4. 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要求: 1、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 公示期: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三个工作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 报名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 公 示 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镇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人:田老师 028-86350106
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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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2025-03-09
关于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的接口的院内比选
我院拟对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的接口进行院内比选。现邀请具有资质的公司来报名和报价参加询价。各公司如有销售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情况介绍(盖鲜章) 2. 拟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 条款、详细参数及报价等资料递交于我院以便初步甄选。 3. 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 4. 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预算价:不高于20000.00元。 要求: 1、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 公示期: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三个工作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 报名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 公 示 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镇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人:田老师 028-863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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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2025-03-09
关于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的接口的院内比选
我院拟对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的接口进行院内比选。现邀请具有资质的公司来报名和报价参加询价。各公司如有销售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情况介绍(盖鲜章) 2. 拟儿保系统与测评系统 条款、详细参数及报价等资料递交于我院以便初步甄选。 3. 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 4. 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预算价:不高于20000.00元。 要求: 1、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 公示期: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三个工作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 报名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 公 示 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镇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人:田老师 028-863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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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2025-03-16
保安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医院将采购保安服务,现将采购需求公告如下,各潜在供应商如对该项目有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以便初步甄选。 一、公司情况介绍(包含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服务报价资料。 三、要求:①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②要求报价必须完整,否则作为无效报价。③要求提供人员配置方案或服务方案。④报价资料需按照医院提供的模板格式,不得自行格式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本次公开询价只作为预算价,不作为成交价。 公示期:3个工作日 截止日期:2025年3月19日 17:00 公示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 项目负责人:田老师,028-82599787 报价文件联系人:唐老师,15978901853 日期:2025年3月16日 保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标注“★”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不响应或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述: 1、医院位于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建筑面积24965.84㎡,地上建筑面积18927.31㎡,综合楼共7层,实际编制床位数120张,2A行政办公区,面积1500.00㎡。其中门诊大楼两层,面积7039.68㎡,地面材料为地砖,科室分布有急诊科、发热门诊、门诊部、儿童保健科、中西药房、放射科、口腔科、检验科、婚检科、B超室等;住院大楼五层,面积6710.75㎡,地面材料PVC地胶,住院病区有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产房等;地下室一层,面积7500㎡,其他附属设施:500㎡。 城区院区位于成都市新津区五津北路23号,综合楼共三层,建筑面积约4000㎡,科室分布有儿童早教示范基地、妇幼保健部、库房等。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最高限价98.4万元/年(计算方式X元/人/月*20人*12月),包含:保安人员工资、各类保险费用、食宿费、服装费、劳保福利、加班费、保安器械装备配置费(按标准配置装备)、节假日补助、发票税费和管理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保安服务地域范围及内容:医院西创大道1387号、五津北路23号两院区秩序维护,治安巡逻、重点部位守护、消防安防监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含防汛、防盗等)、车辆管理、收发物品(含信函报刊等),突发事件、会议室布置、医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含巡查)、120急救(含转运)、劳务搬运、重大疫情应急病区的警戒、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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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2025-03-16
保安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医院将采购保安服务,现将采购需求公告如下,各潜在供应商如对该项目有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以便初步甄选。 一、公司情况介绍(包含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服务报价资料。 三、要求:①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②要求报价必须完整,否则作为无效报价。③要求提供人员配置方案或服务方案。④报价资料需按照医院提供的模板格式,不得自行格式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本次公开询价只作为预算价,不作为成交价。 公示期:3个工作日 截止日期:2025年3月19日 17:00 公示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 项目负责人:田老师,028-82599787 报价文件联系人:唐老师,15978901853 日期:2025年3月16日 保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标注“★”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不响应或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述: 1、医院位于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建筑面积24965.84㎡,地上建筑面积18927.31㎡,综合楼共7层,实际编制床位数120张,2A行政办公区,面积1500.00㎡。其中门诊大楼两层,面积7039.68㎡,地面材料为地砖,科室分布有急诊科、发热门诊、门诊部、儿童保健科、中西药房、放射科、口腔科、检验科、婚检科、B超室等;住院大楼五层,面积6710.75㎡,地面材料PVC地胶,住院病区有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产房等;地下室一层,面积7500㎡,其他附属设施:500㎡。 城区院区位于成都市新津区五津北路23号,综合楼共三层,建筑面积约4000㎡,科室分布有儿童早教示范基地、妇幼保健部、库房等。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最高限价98.4万元/年(计算方式X元/人/月*20人*12月),包含:保安人员工资、各类保险费用、食宿费、服装费、劳保福利、加班费、保安器械装备配置费(按标准配置装备)、节假日补助、发票税费和管理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保安服务地域范围及内容:医院西创大道1387号、五津北路23号两院区秩序维护,治安巡逻、重点部位守护、消防安防监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含防汛、防盗等)、车辆管理、收发物品(含信函报刊等),突发事件、会议室布置、医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含巡查)、120急救(含转运)、劳务搬运、重大疫情应急病区的警戒、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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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2025-03-25
母婴护理陪护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母婴护理陪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招标人单位参加比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母婴护理陪护服务比选采购项目 一、 招标项目简介:我院为更好的满足住院患者的生活照护需求,实现对母婴陪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患者住院期间的满意度和降低风险,拟对母婴护理陪护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5、在经营中无任何违纪记录。 四、比选申请人提供资料清单: (一)资格证明要求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招投标廉洁协议 (二)比选申请书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书》请装订后密封装袋递交。 五、项目要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在科室病区护士长和注册护士指导下开展日常生活照料 (二)服务要求: 1、母婴护理陪护人员要求: (1)母婴护理陪护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和岗位培训考核,所有为我院患者提供陪护服务的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陪护人员提供服务时应佩戴陪护公司统一证件,并着统一工作服。 (2)母婴陪护人员在我院医疗管理服务范围内为患者提供陪护服务时,必须持有母婴护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我院的相关管理制度。比选申请人须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医疗机构护工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66号)要求对护工进行管理,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并接受我院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对我院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3)母婴护理陪护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类、心理等疾病,陪护人员上岗需提供健康证。 2.母婴护理陪护人员档案管理要求: 比选申请人对其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从事患者陪护服务的人员,统一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公司所提供患者陪护服务的人员与我院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陪护人员的服务收入及工资福利由比选申请人与陪护人员协商确定,比选申请人与陪护人员之间的争议纠纷与我院无关。 (三)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比选申请人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提供陪护服务的人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 (2)设置至少一名主管,每责陪护人员的管理,监督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 ①对在岗人员进行查岗,是否有脱岗、护理不周、言语不文明等现象,同时作好日常记录; ②在巡视过程中多与病患进行沟通,交流,了解病患的需求和意见,及时的进行调整以及意见反馈,提高病人及家属的满意度。 ③定期与病区护士长进行沟通,了解陪护人员工作情况,并定期向医院递交管理和整改报告。 (四)仪容仪表及行为规范要求: 严格遵守政府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女式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过眉,长发盘起,不允许披发,染指甲,不得浓妆艳抹,可淡妆,男式每天刮胡须,鬓发不过耳,头发不过领,最好寸头,不得穿拖鞋,(统一黑色布鞋或是皮鞋)男、女均不得在岗上吸烟或是吃东西、嚼口香糖等一些不雅的行为。 (五)陪护服务要求: A.母婴护理师,工作中保证患者安全,并在护士指导下做好母婴护理服务内容相关工作。 B.协助护士保持病床单元及病房的清洁、整齐。 C.工作中,严禁母婴护理人员代替护士做技术性操作。 (六)违规管理制度要求: (1)如违反医院规定或被患者、家属投诉或院方及病人和家属不满意的,公司应立即处理并更换陪护人员。 (2)陪护过程中,如给患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公司据实负责处理和赔付,并停止该陪护继续在我院工作。 (七)陪护人员缺陷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专业陪护人员行为,维护良好的病房秩序,提高陪护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经医院多部门讨论后,制定以下陪护人员缺陷管理制度: (1)比选申请人应当公示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化,若超标准收费或因费用引发纠纷,则扣罚公司500元。 (2)比选申请人对母婴护理陪护人员要进行严格筛选,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拒绝招收,已招收的母婴陪护人员若在工作期间出现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解聘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一次扣罚公司500元。 (3)比选申请人应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随时抽查管理人员工作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应定期到科室了解陪护工作情况,及时与科室进行沟通,若管理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则由公司进行整改,或进行人员调整。公司未执行扣罚500元。 (4)陪护人员上岗前应由公司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行为规范和技能,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能上岗。上岗期间随时对技能进行强化培训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患者及科室反映差的人员应限期整改,若到期仍无改善者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500元。 (5)比选申请人根据科室患者需要统一安排母婴陪护人员工作,母婴陪护人员应当服从医院及公司的安排,不得自行调整及拒绝,不得私自接收患者进行照护,如有违反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500元。 (6)母婴陪护人员应当遵守医院及科室的规章制度,配合、尊重医务人员,不得离间患方与医方的关系,不得干预医护工作,一经发现此类情况由公司责令该陪护人员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500元。 (7)母婴陪护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保持整洁,发现一人不符合要求者,扣公司10元并告知公司限期整改,若到期仍无改善,则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 (8)母婴陪护人员间不得搬弄是非,不得吵架、打架斗殴等,违者扣公司200元/次,相同情况出现3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任其退出陪护工作。 (9)母婴陪护人员应爱护公共财物,维持病房整洁,如有违反则按损坏物品情况进行扣罚。 (八)有关项目的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我院范围内开展陪护项目管理活动时,其使用的印章、标识、标牌、各种宣传资料不得以我院名义,不得向患者和家属做出与我院有隶属、代理等关系的误导宣传,比选申请人人员着装配饰也应当明显区别于我院员工所使用的服装及配饰,以免患者及家属产生混淆。 (2)母婴陪护人员与病人或家属发生的纠纷(陪护人员因工作不当而引起的纠纷或意外),比选申请人必须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比选申请人应公示收费项目并向患者提供收费票据,严禁陪护人员私自向患者及家属收取小费等。 (4)比选申请人与每位病人签订书面用工协议,病人在住院期间如因陪护不周而发生意外伤害,比选申请人应进行相应赔偿。 (5)病人住院期间,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当天,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病人对该陪护工作情况的反馈,对不足之处进行针对性的改进(满意度调查表定期上缴医院审查)。以患者满意度为导向建立签约护工考核制度。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比选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比选的原则 按照综合性评分方式选定。 八、 比选流程: (1)公布比选公告: (2)接收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以前,各参选单位密封提交相关资料,资料提交地点: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办公室。 (3)现场比选时间及地点。 地点: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比选小组成员结合参选单位资料情况,与参选单位充分沟通,依据评分表进行评选。 (4)比选结果公布 比选结果在医院官网公布。 (5)签订合同时间: 比选后公示结束五个工作日内。 九、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82599797 联系地址: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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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2025-03-25
母婴护理陪护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母婴护理陪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招标人单位参加比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母婴护理陪护服务比选采购项目 一、 招标项目简介:我院为更好的满足住院患者的生活照护需求,实现对母婴陪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患者住院期间的满意度和降低风险,拟对母婴护理陪护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5、在经营中无任何违纪记录。 四、比选申请人提供资料清单: (一)资格证明要求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招投标廉洁协议 (二)比选申请书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书》请装订后密封装袋递交。 五、项目要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在科室病区护士长和注册护士指导下开展日常生活照料 (二)服务要求: 1、母婴护理陪护人员要求: (1)母婴护理陪护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和岗位培训考核,所有为我院患者提供陪护服务的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陪护人员提供服务时应佩戴陪护公司统一证件,并着统一工作服。 (2)母婴陪护人员在我院医疗管理服务范围内为患者提供陪护服务时,必须持有母婴护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我院的相关管理制度。比选申请人须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医疗机构护工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66号)要求对护工进行管理,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并接受我院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对我院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3)母婴护理陪护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类、心理等疾病,陪护人员上岗需提供健康证。 2.母婴护理陪护人员档案管理要求: 比选申请人对其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从事患者陪护服务的人员,统一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公司所提供患者陪护服务的人员与我院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陪护人员的服务收入及工资福利由比选申请人与陪护人员协商确定,比选申请人与陪护人员之间的争议纠纷与我院无关。 (三)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比选申请人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提供陪护服务的人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 (2)设置至少一名主管,每责陪护人员的管理,监督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 ①对在岗人员进行查岗,是否有脱岗、护理不周、言语不文明等现象,同时作好日常记录; ②在巡视过程中多与病患进行沟通,交流,了解病患的需求和意见,及时的进行调整以及意见反馈,提高病人及家属的满意度。 ③定期与病区护士长进行沟通,了解陪护人员工作情况,并定期向医院递交管理和整改报告。 (四)仪容仪表及行为规范要求: 严格遵守政府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女式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过眉,长发盘起,不允许披发,染指甲,不得浓妆艳抹,可淡妆,男式每天刮胡须,鬓发不过耳,头发不过领,最好寸头,不得穿拖鞋,(统一黑色布鞋或是皮鞋)男、女均不得在岗上吸烟或是吃东西、嚼口香糖等一些不雅的行为。 (五)陪护服务要求: A.母婴护理师,工作中保证患者安全,并在护士指导下做好母婴护理服务内容相关工作。 B.协助护士保持病床单元及病房的清洁、整齐。 C.工作中,严禁母婴护理人员代替护士做技术性操作。 (六)违规管理制度要求: (1)如违反医院规定或被患者、家属投诉或院方及病人和家属不满意的,公司应立即处理并更换陪护人员。 (2)陪护过程中,如给患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公司据实负责处理和赔付,并停止该陪护继续在我院工作。 (七)陪护人员缺陷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专业陪护人员行为,维护良好的病房秩序,提高陪护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经医院多部门讨论后,制定以下陪护人员缺陷管理制度: (1)比选申请人应当公示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化,若超标准收费或因费用引发纠纷,则扣罚公司500元。 (2)比选申请人对母婴护理陪护人员要进行严格筛选,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拒绝招收,已招收的母婴陪护人员若在工作期间出现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解聘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一次扣罚公司500元。 (3)比选申请人应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随时抽查管理人员工作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应定期到科室了解陪护工作情况,及时与科室进行沟通,若管理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则由公司进行整改,或进行人员调整。公司未执行扣罚500元。 (4)陪护人员上岗前应由公司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行为规范和技能,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能上岗。上岗期间随时对技能进行强化培训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患者及科室反映差的人员应限期整改,若到期仍无改善者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500元。 (5)比选申请人根据科室患者需要统一安排母婴陪护人员工作,母婴陪护人员应当服从医院及公司的安排,不得自行调整及拒绝,不得私自接收患者进行照护,如有违反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500元。 (6)母婴陪护人员应当遵守医院及科室的规章制度,配合、尊重医务人员,不得离间患方与医方的关系,不得干预医护工作,一经发现此类情况由公司责令该陪护人员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500元。 (7)母婴陪护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保持整洁,发现一人不符合要求者,扣公司10元并告知公司限期整改,若到期仍无改善,则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 (8)母婴陪护人员间不得搬弄是非,不得吵架、打架斗殴等,违者扣公司200元/次,相同情况出现3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任其退出陪护工作。 (9)母婴陪护人员应爱护公共财物,维持病房整洁,如有违反则按损坏物品情况进行扣罚。 (八)有关项目的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我院范围内开展陪护项目管理活动时,其使用的印章、标识、标牌、各种宣传资料不得以我院名义,不得向患者和家属做出与我院有隶属、代理等关系的误导宣传,比选申请人人员着装配饰也应当明显区别于我院员工所使用的服装及配饰,以免患者及家属产生混淆。 (2)母婴陪护人员与病人或家属发生的纠纷(陪护人员因工作不当而引起的纠纷或意外),比选申请人必须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比选申请人应公示收费项目并向患者提供收费票据,严禁陪护人员私自向患者及家属收取小费等。 (4)比选申请人与每位病人签订书面用工协议,病人在住院期间如因陪护不周而发生意外伤害,比选申请人应进行相应赔偿。 (5)病人住院期间,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当天,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病人对该陪护工作情况的反馈,对不足之处进行针对性的改进(满意度调查表定期上缴医院审查)。以患者满意度为导向建立签约护工考核制度。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比选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比选的原则 按照综合性评分方式选定。 八、 比选流程: (1)公布比选公告: (2)接收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以前,各参选单位密封提交相关资料,资料提交地点: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办公室。 (3)现场比选时间及地点。 地点: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比选小组成员结合参选单位资料情况,与参选单位充分沟通,依据评分表进行评选。 (4)比选结果公布 比选结果在医院官网公布。 (5)签订合同时间: 比选后公示结束五个工作日内。 九、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82599797 联系地址: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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